7.26.2007

Aerosmith, 再次入腦


曾經做過一個統計,
在中學時期開始,男仔會有兩種興趣上的發育,為的都是吸引異性。
1. 選擇一種球類運動,通常都是籃球,因為小息及lunch hour都可以在操場上爭取曝光。射3分穿針-型、走籃插花-型、傳球助攻-型、生得高的話,入樽-----最型。See!幾易型?

2.聽英文歌,買外國樂隊CD,然後介紹給心儀女生聽,令她覺得你很"Rave",真的,我的年代還是稱型人為"Rave"的年代, 90's

一動一靜,這兩種男生於青春期不自覺的approach,那時我已經發覺到了,所以我兩種都做晒~
只好怪自己還沒掌握箇中意識形態。
動的方面,我始終覺得籃球太mass...而且自己個子不高,在球場上不能佔上絕對性優勢,只怕冷不防給了位予別人出風頭,性價比不高(?)因此選擇了羽毛球...
我發覺錯了
當時我就讀的中學地方較少,操場能打羽毛球的地方不多,而且籃球始終太受同學歡迎,打羽毛球的只好移到體育館去了,那裡地方又小,又沒冷氣,最大穫的就是羽毛球場只有一個,而打的人多,因此校方規定只能打5分,然後就要讓給下一隊。huh.........如何大展身手?熱身都不夠啦!就算我當時做了校隊隊長,拿了個校際冠軍,到我中學畢業差不多要離開學校前,都好像沒有太多人知道,因為就算球技多精湛,也沒有機會show off呀~~~沒有因打羽毛球而吸引到異性。

好!

就當有益身心吧,盡管現在的朋友也不知我曾是一個於中學時期擁有六塊腹肌、不煙不酒、上學前跑步練氣、放學後到球會練3小時羽毛球的男孩。即使現在的我也不太相信...唉
現在我的圈子裡只有一個認識了10多年的朋友能給我作證,交代給其它朋友這段歷史,但他不是一個太會說往事的人。唔通我無啦啦迫佢同人講我以前打校隊咩!

還是找不到女友...哪便轉移精力去英文歌吧!那時是Form 4。
偏偏我又選擇錯了。

還未到題,下集再講。